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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防知識 |
請勿忽視車載滅火器的使用年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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時間:2011.04.02 發布者:玉環富捷消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--消防器材,二氧化碳滅火器,干粉滅火器,清水滅火器,泡沫滅火器,滅火器等消防設備 點擊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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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來,隨著汽車的普及,汽車火災已經屢見不鮮了,由于自備和臨時借用的車用滅火器過期,沒能在起火初期控制火勢,最終使許多車主眼睜睜地看著愛車化為灰燼。太多血淋淋的例子告訴了我們要隨車配置滅火器,沒有裝備滅火器的車主求教過往車輛幫助,但有時過往的好幾輛車也沒有滅火器,有滅火器的,但又過期不能用了,最后,你也許只能眼睜睜地看著自己的車被火魔吞噬。 車上不但需要配備滅火器,同時駕駛員不可忽視滅火器的使用年限。因為,過期滅火器很可能在汽車遇到火險時不能發揮作用,甚至個別滅火器會因受到較大外力而發生爆炸。據有關專家表示,車用滅火器的使用年限因型號和大小的不同而不同,并沒有統一標準。建議駕駛員在滅火器到期時,把它送到當地消防產品質量監督檢驗部門檢測,對于維護后能繼續使用的可繼續使用,該報廢的應交消防部門處理。 另外,還有一些駕駛員感覺車用滅火器容量太小,雖然攜帶方便,可使用起來卻力不從心。其實在汽車起火時,駕駛員使用滅火器時感覺作用不大,多數情況是因為驚慌、操作不當造成的。對于車用滅火器的大小并沒有硬性規定,駕駛員可以根據車輛的大小配備相應的滅火器。普通小汽車應至少配備一個中型滅火器,可選用3公斤至5公斤的ABC干粉滅火器或清水泡沫滅火器;大型客車、貨車應該多配備幾個大型滅火器。 此外,對于存放在后備廂內的滅火器,應注意不要讓雜物阻擋了滅火器的拿取,滅火器應放置在最方便取出的位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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